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北京语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所形成的档案整理好,按时交到档案馆。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归档,现就2013年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兼职档案人员应认真对待归档工作,应将本单位2012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至档案馆。归档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电子、光盘、照片、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整理规范。
二、归档指南
各单位的归档范围依据《北京语言大学各单位立卷归档范围》及《北京语言大学电子文件归档范围》,相关文件可在档案馆主页(http://dag.blcu.edu.cn/index.html)——综合档案法规——馆内规章中查阅、下载。归档范围如需调整,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归档范围进行调整。
三、归档时间
1、2013年6月20日前,学校各单位移交按自然年度形成的2012年度行政、党群等档案材料,之前年度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2、2013年6月20日前,学校各教学单位移交按学年形成的2012-2013学年教学档案材料,之前学年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
4、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应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其他说明
1、归档时间截止后,档案馆将对归档情况进行全校通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档的应及时与档案馆沟通并说明情况。
2、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在档案整理或通过档案网络管理系统(http://202.112.192.159)进行著录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档案馆联系(教二楼一层102房间,电话:82303036)。
档案馆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