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北京语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归档,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17年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归档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兼职档案人员应认真对待归档工作,应将本单位2016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至档案馆。归档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电子、光盘、照片、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整理规范。

二、归档指南

各单位的归档范围依据《北京语言大学各单位立卷归档范围》及《北京语言大学电子文件归档范围》,相关文件可在档案馆主页(http://dag.blcu.edu.cn)—>综合档案法规—>馆内规章中查阅、下载。归档范围如需调整,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归档范围予以调整。

三、归档时间

因今年档案归档著录启用新系统“数字档案馆系统”(http://idag.blcu.edu.cn),暂时将各类档案归档完成时间调整为:

1、2017年9月30日前,学校各教学单位移交按学年形成的2016-2017学年教学档案材料,之前学年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2、2017年10月31日前,学校各单位移交按自然年度形成的2016年度行政、党群等档案材料,之前年度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

4、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应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档的,应及时与档案馆沟通并书面说明情况。

2、今年归档工作在新系统中进行,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在档案整理或通过档案网络管理系统(http://idag.blcu.edu.cn)进行著录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2303036

“北语档案人”QQ群:420115129

邮箱:zhda@blcu.edu.cn

档案材料移交地点:教二楼一层103房间

档案馆

2017年7月12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新综合楼B座一层123房间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086)010-82303036   邮箱:zhda@blcu.edu.cn

Copyright@ 北京语言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