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7-13 点击数:
档案正式移交给档案馆前先要进行分类整理,然后进行档案系统著录,著录完成后在系统内提交审核,档案馆审核通过后,可将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有关档案材料的整理方法详见:http://dag.blcu.edu.cn/ywzd/gdzn.ht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新综合楼B座一层123房间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086)010-82303036 邮箱:zhda@blcu.edu.cn
Copyright@ 北京语言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