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公布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5月13日下午,档案馆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该《规定》。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该《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档案管理行政违法违纪处分的专门性国务院部门规章,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行政监督、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大家一致认为,全校的专兼职档案员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档案管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会上还就本学年档案工作的开展重点、实施情况、相关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