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
档案馆校史馆岗位职责
馆长(1名)
副馆长(1名)
在主管校领导指导下,负责学校档案事业规划的制定、推进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数字档案馆建设与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编研;校史馆建设与运行、校史资料的征集与整理、校史宣传与编研。
档案科岗位(4名)
1.全校各类档案(党群、行政、教学、资产设备、留学生、科研、基建、招投标、出版、会计、人物、实物、照片、音像、捐赠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保管、提供利用、数字化、编研等;
2.办公自动化系统(OA)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
3.全校各部门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全校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与保密培训;
4.数字档案馆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档案数据的长期保存,以及档案馆网站的运行维护与信息发布;
5.毕业生成绩单、学历学位材料的认证服务,以及毕业生学习证明、出国部学员结业成绩及学习证明的开具
校史研究室(校史馆)岗位(2名)
1.校史馆的参观接待、讲解员的招募与培训
2.校史馆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3.校史专题编研、展陈
4.校史宣传教育
5.校史史料的征集与整理